海陽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解讀《海陽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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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親臨有關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戰略性重大問題,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思想,為新時代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對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決策依據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煙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二是《煙臺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三是《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關于印發煙臺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關于印發海陽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 三、出臺目的 制定《規定》,意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管職責,完善體制機制,為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四、《規定》主要結構 《規定》在規劃結構上包括五章五十六條:總則、政府職責、部門職責、監督與責任追究、附則。第一章介紹編制依據、基本原則、管理體制、一崗雙責制度。第二章介紹市政府和鎮區街道政府安全生產工作事項、市政府和鎮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事項。第三章介紹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第四章介紹監督與責任追究措施,包括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報告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考核制度、通報約談制度等,更好地展現了規定的層次和重點。 五、重要舉措 (一)明確各級政府職責。明確了6項市政府和鎮區街道政府安全生產工作事項、6項市政府和鎮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事項,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內容,進一步壓實領導責任,加強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二)明確了政府部門職責。在明確了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本行業、領域的6項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外,結合有關部門三定方案職責,對39個部門具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科學界定明確了部門職責邊界,為政府部門履職盡責提供依據,有效地消除了監管盲區。對于新興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根據核準備案權限確定監督管理部門”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由海陽市有關部門根據職責監督管理,如上級有新政策、新規定,依政策、規定執行。 (三)加強了監督與責任追究。市政府和各鎮區街道政府(管委、辦事處)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每年年底前提交當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并明確了5項通報、約談事項,強化了責任擔當,健全了監督考核機制。 六、新舊《規定》銜接 本《規定》自2021年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8日。海陽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6日印發的《海陽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海辦發〔2016〕31號)和2019年8月27日印發的《關于調整〈海陽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的通知》同時廢止。 |
- 海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陽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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