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公示第七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名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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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煙臺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集中開展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定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海陽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開展了第七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海陽市第七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不含節假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海陽市文化館非遺保護中心提出。異議書須寫明項目名稱、事實理由、異議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事項,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匿名異議的,不予受理。海陽市文化和旅游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異議的內容進行核實、查證。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 公示電話:0535-3222371 通訊地址:海陽市文化館非遺保護中心 郵 編:265100 附 件:海陽市第七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海陽市第七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一、傳統技藝 1、海陽桃酥 2、海陽鉤針 3、蚨泰昌手工銀(銅)飾制作技藝 4、海陽傳統木工技藝 5、海陽鐵鍋烀餅子 6、海陽喜榜鲅魚水餃 7、海陽蠣子烹飪技藝 二、民俗 8、海陽儒儀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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