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電 話 | 0535-3222312 | 傳 真 | 3227803 | 辦公地址 | 海陽市海政路44號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主要職能 | (一)貫徹執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規,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水法治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等制度,組織實施全市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參與對水利改革發展成效考核;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以及審核、轉報等有關工作;負責市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水利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負責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組織、指導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海岸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有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防潮堤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八)負責組織提出并協助實施南水北調南線調水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調水環境保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按照規定權限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有關工作,并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牽頭做好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農村水利地方行業技術標準;指導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貫徹落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規劃;組織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后期扶持工作并監督實施;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 (十二)負責水政監察工作。負責涉水違法事件及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水事違法案件的調查;受市政府委托調處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三)負責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指導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指導全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與管理、防汛抗旱隊伍建設與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海陽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 內設機構 | 科室名稱 | 辦公室 | 辦公電話 | 0535-3222312 | 科室職能 |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以及局機關辦公樓物業綜合管理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調研、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 科室名稱 | 項目資金管理科 | 辦公電話 | 0535-3222312 | 科室職能 | 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提出水利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并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承擔市級水利資金以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事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 科室名稱 | 水利科技與人才管理科(掛規劃建設與水庫移民科) | 辦公電話 | 0535-3222312 | 科室職能 |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參與擬定全市水利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考核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服務工作。牽頭推進部門政府職能轉變有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牽頭承擔部門行政權力事項、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監督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指導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指導重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編制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能資源調查。負責牽頭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及防潮堤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指導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地方行業技術標準。指導灌排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負責做好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配合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核工作,配合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關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組織指導水利扶貧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鑒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指導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指導全市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與管理、防汛抗旱專業機動隊伍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農村水電站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項目與安全設施同步落實制度,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 科室名稱 | 河湖管理科(掛水資源水??疲?/td> | 辦公電話 | 0535.3228911 | 科室職能 | 指導全市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道、湖泊、河口、海岸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水生態建設。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動解決河長制湖長制實施中的重點事項和重大問題。負責協調河長制湖長制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對全市河長制湖長制推進落實情況進行調度督導、檢查考核。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河長制湖長制相關培訓與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涉及河長制湖長制的科研攻關與科研成果引進、推廣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普法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水行政監察工作,調處區域內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托調處水事糾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及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水事違法案件的調查。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并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制定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水利科技創新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和創新服務。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有關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等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下水量、水位監測。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組織開展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統籌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并監督實施。負責區域內水資源調配工作。協調落實南水北調工程南線有關重大政策和措施。負責協調調水環境保障工作。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承擔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有關工作。按照規定權限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有關工作,并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單位和水土保持項目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 | 科室名稱 | 黨建辦公室 | 辦公電話 | 0535-3222312 | 科室職能 |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 |
資金項目管理科任務清單.xls 水利科技與人才管理科任務清單.xls 河湖管理科任務清單.xlsx 黨建任務清單.xls 辦公室任務清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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