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字〔2021〕36號
各鎮區街道政府(管委、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海陽市基本殯葬惠民政策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海陽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海陽市基本殯葬惠民政策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殯葬改革,切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減輕群眾喪葬負擔,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殯葬改革的意見》(海改委發〔2020〕3號)和《煙臺市基本殯葬惠民政策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服務對象
(一)具有海陽市戶籍且在本市殯儀館火化(含特殊情況在外地火化)的城鄉居民。
(二)在海陽市行政區域內死亡并在我市殯儀館火化的非海陽市戶籍的下列人員:
1.未登記戶口的嬰兒;
2.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非法收養的除外);
3.救助管理機構內無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員;
4.駐海部隊現役軍人;
5.駐海大中專院校非海陽戶籍學生;
6.公安部門經辦處理的無名尸體;
7.已辦理居住證的來海務工人員;
8.其他符合減免條件的。
二、惠民服務項目及標準
1.遺體本地接運。在海陽市行政區域內,使用普通型殯葬運輸車進行遺體接運,根據運輸遺體遠近分三個檔次,按120元/具、180元/具、240元/具進行結算,最高不超過240元/具。
2.抬遺體并消毒。館內抬遺體并對其按程序進行消毒,共計60元/具。
3.遺體冷柜存放(3天內免費)。遺體冷藏3天內免費,由市財政按5元/小時的標準撥付給殯儀館,計360元/具。超過3天的由逝者親屬按5元/小時的標準自付給殯儀館。
4.遺體火化。殯儀館使用環?;鸹癄t對遺體進行火化服務,遺體火化費580元/具。
5.骨灰免費寄存(1年內免費)。骨灰在殯儀館骨灰堂寄存1年內免費,由市財政按60元/年的標準撥付給殯儀館。超過1年的由逝者親屬按60元/年的標準自付給殯儀館。(不超過半年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按1年計算)。
6.骨灰盒。普通型骨灰盒300元/個(可根據需要,提供個性化的骨灰盒,差價由逝者親屬自付。)
7.節地生態安葬。在指定區域實行骨灰撒海、撒散、深埋不留墳頭等不保留骨灰或永久性存放骨灰的安葬方式。骨灰撒?;蛉錾⒌?,煙臺市級財政獎補逝者家庭1000元;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入土、不保留標志的,煙臺市級財政獎補逝者家庭800元;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墻、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無其他標志物的,煙臺市級財政獎補逝者家庭300元。煙臺市級公益性海葬活動費用按照1500元/具的標準由煙臺市級財政承擔,海陽市財政局不再另外補助。
三、辦理程序
(一)基本殯葬服務項目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免費對象,經辦人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遺體火化通知單向殯儀館提出申請,填寫《海陽市居民基本殯儀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一)》(詳見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銀行卡復印件1份。
2.逝者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其他特殊情況去世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或居住證明、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
基本殯葬服務實行區域負責原則,免費對象原則上由其戶籍或單位所在地殯儀館提供服務,在戶籍地或單位所在地行政區域以外死亡的,可就近或回戶籍地接受殯葬服務。
(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
經辦人根據煙臺市民政部門發布的生態安葬類型、定點服務單位和定點安葬區域等,自行選擇生態安葬類型、定點服務單位和安葬場所,填寫《海陽市居民節地生態安葬獎勵申請表》(詳見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
1.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逝者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遺體火化證明、安葬證明原件各1份。
4.其他特殊情況去世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或居住證明、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
5.逝者親屬銀行卡復印件1份。
定點服務單位對相關材料審核同意后,報海陽市民政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報煙臺市民政部門發放。
四、結算方式
殯儀館提供的免費對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直接由殯儀館減免,跨區域免費對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實行先交費后報銷方式結算。對未發生的基本殯葬服務免費項目不退款、不折現、不跨項目抵頂?;練浽岱枕椖恳酝獾姆账a生的費用由經辦人承擔。
對在海陽市以外地區去世且符合免費火化的對象,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交費憑證明細、火化證明、死亡證明復印件,到戶籍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管委)填寫《海陽市居民基本殯儀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二)》(詳見附件3),按照標準據實報銷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各項報銷費用不超過海陽市最高標準。
五、經費保障及監督管理
(一)加強預算保障?;練浽岱彰赓M政策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擔,每月初按1600元/具預撥付至殯儀館,每季度按殯儀館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結算。
(二)加強資金監督使用管理。民政、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大資金管理力度,認真組織核撥惠民殯葬減免費用,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厲打擊偽造、借用他人證明材料騙取惠民殯葬資金的行為,凡虛報、套取惠民殯葬減免資金的,由相關部門限期責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民政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殯儀館和鎮區街道做好惠民殯葬政策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加強檔案保存管理。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強殯葬業務相關紙質證明材料的整理,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并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山東省殯葬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電子檔案并進行管理。
六、組織實施
1.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辦法由海陽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海陽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